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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7-30 浏览人数: 来源:行政处
项目概况 温州市委党校校园零星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TCW-2021-07011
项目名称:温州市委党校校园零星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73807元
最高限价:26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温州市委党校校园零星改造工程 | 1 | 项 | 温州市委党校校园零星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260万元;工期:9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 无 |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施工总承包(2014版)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2)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及有效的B类证书;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如为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递交,以及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加磋商。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8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递交,以及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加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71637782379)。
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3、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关键字“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或者选择“部门窗口—省财政厅—行政裁决—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进行在线投诉。财政部门审查受理、处理决定等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相关文书均在线提交,政府采购投诉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
5、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6、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7、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委党校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龙永路6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577-55580064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5580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雁荡西路350号开发区管委会大厦502室
联系人:周鑫
联系电话:13868417557,0577-88926649
传真:0577-88926649
书面质疑受理人:顾晓闻
联系电话:0577-8892664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联系人:陈先生、马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506788、0577-88523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