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毕业论文是函授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确保函授质量的一项关键性措施。为了确保论文指导工作如期完成,保证函授毕业论文质量,特对论文指导、答辩具体时间和要求规定如下:
一、 毕业论文工作阶段
第一,准备阶段(2010年1月——3月中旬)
学区了解学员的写作意向后,指定指导老师,并将指导老师的联系方式告知学员,学员应主动与指导老师取得联系。
第二,撰写阶段(2010年3月中旬——4月底)
1.3月15日前,学员拟出较为详细的写作提纲,并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提纲;
2.4月1日前,学员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初稿;
3.4月15日前,经导师认可后定稿;
4.4月30日前,学员将论文按照规定要求装订后交给指导老师。
第三,评阅、答辩阶段(5月初——5月下旬)
2.5月10日前,各辅导站将论文送至学区;
3.5月17日——5月25日组织论文答辩。
二、 注意事项
1.学员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完成毕业论文。未能按照以上规定要求执行者,指导老师可以拒绝指导。被拒绝指导的学员,其论文不得参加答辩。
2.学员论文未能获得指导老师签字认可的,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3.论文格式要求:标题、内容提要、关键词、正文、参阅文献。论文须用电脑打印,一式三份,正文用4号字,其余部分可酌情确定字号,纸型用A4。打印好的论文要用线装,不能用钉装(易生锈),装订顺序为论文封面、论文正文(含内容提要、关键词、参阅文献)、封底。论文封面、封底可从温州市委党校网站(www.wzdx.gov.cn)下载或使用学区下发的封面封底纸。 4.论文字数要求:论文字数不得少于4000字,少于4000字的论文不能参加答辩。
温州学区
201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