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
时间:2021-07-08 浏览人数: 来源:人事处
根据<<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温人社发【2018】170号文件精神及我校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经考核,拟聘用李春来同志为我校专职教师,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8日起到2021年7月16日止,共7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我校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中共温州市委党校机关党委; 通信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龙永路66号;联系电话:55580120;邮政编码:325027。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 | 学历学位 | 招录单位 | 岗位名称 |
1 | 李春来 | 男 | 中国社会科学院 研究生院 | 博士研究生 | 中共温州市委党校 | 专职教师 |
中共温州市委党校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