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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8 浏览人数: 来源:行政处(后勤处)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4-GY-DL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及原材料采购定点供应商库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比选公告、比选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 2.比选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3.比选申请人必须有相应生产或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 4.比选申请人单位注册地行政区域须为龙湾区(含经开区)、鹿城区、瓯海区、洞头区(含海经区)。 | 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 2.比选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3.比选申请人必须有相应生产或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 |
2 | 比选文件发售及报名比选时间、地点 | 发售及报名比选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9日(未购买比选文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拒绝参加比选。比选申请人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应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可不予受理、答复) | 发售及报名比选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6日(未购买比选文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拒绝参加比选。比选申请人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应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可不予受理、答复) |
3 | 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整 | 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整 |
4 | 视频演示评审评分细则 | 1、比选申请人场地整体布局。0-3分 | 1、比选申请人场地整体布局、对于采购人的配送便捷程度、配送时间响应程度。0-3分 |
5 | 比选申请文件评分细则 | 近两年食材配送的类似销售业绩(9分):2021年1月以来比选申请人的类似销售业绩(行政机关、国有企业、学校及事业单位食堂配送,以合同为准。配送行政区域范围须为龙湾区(含经开区)、鹿城区、瓯海区、洞头区(含海经区),供货时间须满1年(学校为连续两个学期,年发票金额在100万(含)以上)。并提供供货业绩的业主评价,评价结果须为满意)。每项业绩得1分,满分9分。 ●须提供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时间跨度及发票金额的,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发票开具时间应在合同期内,否则不得分。 | 近三年食材配送的类似销售业绩(9分):2021年1月以来比选申请人的类似销售业绩(行政机关、国有企业、学校及事业单位食堂配送,以合同为准。供货时间须满1年(学校为连续两个学期),年发票金额在100万(含)以上。并提供供货业绩的业主评价,评价结果须为满意)。每项业绩得1分,满分9分。 ●须提供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时间跨度及发票金额的,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发票开具时间应在合同期内,否则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出现的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比选会议时间、比选活动时间均按本更正公告一并更正。
2.比选文件要求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更正。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温州市委党校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5580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市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点: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3楼工程咨询部
联系人:饶大造
联系电话:15988783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