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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党校(温州市行政学院)2026年招引优秀博士人才考试实施方案公示

时间:2026-05-06 浏览人数: 来源:人事处

根据《2026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和知名企业公开招引优秀硕博人才公告》要求,现将中共温州市委党校(温州市行政学院)《2026年招引优秀博士人才考试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26年5月7日起到5月13日止,共5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馈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意见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馈意见截止日期:2026年5月16日。 

3.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中共温州市委党校人事处,0577-55580028;通信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龙永路66号;邮政编码:325013。

 

 

   中共温州市委党校

  2026年5月6日


 

中共温州市委党校(温州市行政学院)

2026年招引优秀博士人才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2026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和知名企业公开招引优秀硕博人才公告》要求和中共温州市委党校(温州市行政学院)2026年招引优秀博士人才工作安排,校(院)定于5月中旬组织招引优秀博士人才考试。现制定考试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试原则

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公正、客观的评价,考试按规定程序进行,根据考试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考试对象

经资格审核符合岗位资格条件、通过初试和综合比选确定入围考试环节的考生。

三、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科研能力评价、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

(一)科研能力评价。以考生初试和综合比选成绩作为科研能力评价评分。初试和综合比选根据考生提交的个人基本情况、教育工作经历、奖惩情况、论文(博士学位论文及近5年内以个人名义或者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代表作1-3篇)、参与课题研究及参加社会实践情况进行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科研潜力与学术水平。由评委进行评分,汇总评分后取平均分,该项成绩占总成绩20%。

(二)试讲。时间安排在5月18日(周一)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安排在教学楼四楼教室。每名考生试讲时长20分钟,选题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博士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自拟题目,以PPT形式进行讲授。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素养、理论阐释能力、课堂教学水平、专业融合能力、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由评委进行评分,评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汇总评分后取平均分,该项成绩占总成绩30%。试讲顺序于资格复审后抽签确定。

(三)面试。时间安排在5月19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安排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每名考生面试时长20分钟,采取非结构化形式。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岗位匹配度、专业知识水平及综合素养。由评委进行评分,汇总评分后取平均分,该项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顺序于资格复审后抽签确定。

四、考试成绩

科研能力评价、试讲、面试单项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均为70分,单项科目成绩低于70分的,不再进入后续考试环节。其中,根据“科研能力评价成绩×40%+试讲成绩×60%”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不超过该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总成绩=科研能力评价成绩×2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体检、考察环节。计算各项成绩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总成绩相同,以初试和综合比选成绩(科研能力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如总成绩、科研能力评价成绩两项均相同,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如总成绩和三个单项科目成绩均相同,由评委组投票确定排名。

考试成绩在校(院)官方网站公布。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入围体检人员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专栏公布。如有体检、考察阶段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在2026年12月31日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超期不再递补。

五、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由校(院)校务委员会统一领导,校(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校(院)学术委员会、人才引进专业水平遴选委员会负责科研能力评价、试讲和面试等考试评分工作。

六、工作纪律

本次考试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按人事考试有关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资格审核贯穿本次考试全过程。考试全程录音录像,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校(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本单位招引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监督电话:0577-55580037。

七、相关保障

校(院)为受邀来温参加考试的考生提供免费食宿和交通补贴,考生可凭邀请码提前1-2天到温州市委党校罗山学苑办理入住,在后勤楼教职工餐厅就餐。交通补贴标准为:温州市内100/人、浙江省内(除温州市外)500元/人、浙江省外1000元/人

八、其它事项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中共温州市委党校人事处负责解释,如有异议,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577-5558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