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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4-08 浏览人数:
唐启升
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旨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问题。回溯理论源头与实践起点,习近平同志2004年在瑞安调研时提出的“执政重在基层、工作倾斜基层、关爱传给基层”的“三个基层”重要要求,特别是其对基层干部明确要求的“转变职能、转变作风、转变方法”,与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旨高度契合、一脉相承。深刻把握并自觉践行“三个转变”,对于当前深化正确政绩观教育、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价值。
“三个转变”与正确政绩观具有深刻的内在统一性
正确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价值引领和行为准则,“三个转变”则是这一宏观重要要求在基层工作场域的具体化、操作化要求,二者在目标、路径和标准上紧密相连。
转变职能,锚定“政绩为谁而树”的价值原点。正确政绩观首先强调“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习近平同志在瑞安指出:“我们的职能还是应当归结到‘人’这个根本上来,就是要以人为本,对基层来说就是要以老百姓为本。”这深刻揭示了基层职能转变的核心方向——从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指标,转向强化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以人为本的发展。转变职能,本质是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彻底回归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上来。这与政绩观教育中强调的“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完全一致。推动基层职能向民生保障、公共服务深度转型,是树牢“政绩为人民而树”观念的实践基石。
转变作风,夯实“靠什么树政绩”的实践基石。真正的政绩必须靠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创造出来。习近平同志在瑞安强调“作风就是形象”,要求“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转变作风,核心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倡导深入群众、担当作为的实干精神。这与当前政绩观学习教育着力纠治的“重留痕轻实效”“重包装轻实干”等突出问题直接对应。没有扎实的作风,任何政绩都是空中楼阁;沾染虚浮之风,所谓“政绩”可能劳民伤财。因此,锤炼严实作风,是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实绩的根本保障,也是“靠实干树政绩”的必然要求。
转变方法,明晰“树什么样的政绩”的科学路径。正确的政绩必须是遵循规律、依法依规、利及长远的实绩。习近平同志要求转变方法要把握“依法治国”和“群众民主意识增强”的时代背景,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和民主协商。这指明了基层工作方法必须与时俱进,从经验主义、行政命令为主,转向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这与正确政绩观强调的“尊重规律、科学决策”“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内在相通。方法是否科学,决定政绩的“成色”。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矛盾,才能创造稳定和谐的政绩;运用民主协商推进工作,才能创造凝心聚力的政绩;注重长远“潜绩”,才能创造可持续发展的政绩。转变方法,是确保所树政绩符合新发展重要要求、符合治理规律的关键。
当前基层政绩观偏差在“三个转变”上的现实映照
对标“三个转变”的要求,审视基层实践,一些政绩观偏差现象仍可从这三个维度得到具体映照。
在转变职能上,存在“重心偏移”现象,部分工作仍围绕上级考核指标转,对群众多样化、急难愁盼的民生需求回应不够精准、及时。在转变作风上,“虚功冒头”仍有表现,如调研走马观花、工作过度留痕;“压力传导变形”有时导致基层疲于应付检查,滋生“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在转变方法上,“法治思维欠缺”偶有显现,处理矛盾有时未能完全坚持法治原则;“群众工作能力弱化”,不善于运用新方法新途径教育引导群众,导致“干部辛苦干、群众不领情”;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创新意识不强”,方法陈旧。
以深化“三个转变”推动正确政绩观教育走深走实
结合“三个基层”重要要求的源起地与瑞安的实践探索,应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将“三个转变”要求深度融入,引导基层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是紧扣“以人为本”,在转变职能中校准政绩坐标。强化宗旨教育,将“以老百姓为本”作为学习核心,开展对照检查。深化基层治理改革,持续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完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确保基层有权有责聚焦服务群众。健全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真正让群众成为政绩的“评判官”。
二是聚焦“求真务实”,在转变作风中淬炼政绩成色。持续深化为基层减负,坚决整治文山会海、过度检查考核,倡导“四不两直”调研,推动干部“身入”更“心到”基层。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一级带着一级干”,在攻坚一线以身作则。健全激励担当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实干者撑腰鼓劲;完善关爱措施,关注干部身心健康,推广瑞安“干部心理健康促进”等有效做法,让干部安心实干。
三是着眼“守正创新”,在转变方法中提升政绩效能。加强基层干部法治能力培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总结推广“走村不漏户”等经验,善于运用民主协商、思想疏导等方式,在服务中团结群众。鼓励基层探索实践,在党建引领、数字赋能、共同富裕等方面大胆创新,及时将行之有效的“瑞安经验”转化为普遍性治理效能。
“三个基层”重要要求蕴含的“转变职能、转变作风、转变方法”要求,是正确政绩观在基层领域的早期阐发和生动体现。站在新的起点,温州更应自觉传承践行,将深化“三个转变”作为抓实政绩观教育的重要切口和检验标尺。引导广大基层干部深刻领悟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自觉锤炼实干担当的过硬作风,不断掌握与时俱进的科学方法,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业绩回应时代呼唤和人民期待。
作者单位:中共瑞安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