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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观教育系列案例①:健全完善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时间:2026-04-14 浏览人数: 来源:科研处

2026年第一期进修一班  曹启东  2026年4月2日提交)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为老年人便利参与诉讼提供保障”。2022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提出探索建立涉老年人民事案件专业化审判机制等具体要求。温州法院立足人口老龄化社会治理需求,经过5年实践,从“实体权益保护、程序权利保障、诉讼服务提升、数字鸿沟跨越、社会治理协同”五个维度,构建起覆盖三大诉讼领域、贯通立审执全流程的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2024年以来,进一步优化打造以一套基础诉讼服务体系、三项真实意愿查明机制、三项专业化审判举措、“N”方联动大格局为核心的“1+3+3+N”工作体系。

一、立足全方位保护,探索涉老案件专业化审判机制一是构建“三横四纵”立体保障机制。在全市法院全面深化推广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推动适老理念贯穿民事、刑事、行政三大领域和诉前调解、立案、审判、执行四大环节,形成对老年人的全领域系统化闭环保障体系。二是落实“适老执行”柔性关怀保护。对残疾、患病老年被执行人,优先采取“活封”财产、分期履行等相对缓和的执行措施,尽量减少对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影响。2025年全市法院适老执行案件收案11156件,结案11044件,提供司法救助212.84万元。三是配强专门审判团队。优选涉老审判经验丰富、熟悉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通晓当地方言的资深法官负责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涉老案件,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协同联动各方力量,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更好更快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立足适配化支持,优化老年人诉讼服务。一是全面推行“无障碍服务”。对诉服中心等场所进行无障碍化改造,设立老残弱“优先窗口”,简化程序,缩短办理用时。提供乡音诉讼、电话口述、上门对接等定制式服务,以适配的增量服务精准回应老年人的特别需求。2025年,全市法院提供乡音诉讼等便利服务1463次,主动上门服务247次。二是分类施行“释明告知”。综合年龄、认知水平等因素,建立应诉能力信息采集机制,并确定紧急联系人,应对老年人突发疾病等意外情形。加强诉讼程序指引和节点告知,视情通过召开庭前会议等方式,使其了解诉讼规则和流程,提高参与诉讼的能力。三是实质审查“真实意愿”。避免老年人意愿被子女或律师等代理人不当影响甚至简单代替,设置并规范询问、核对、确认程序,着重审查是否存在利益冲突情形,防止代理人反向侵害老年人权益。允许老年人的亲友或者基层自治组织、民政部门等单位指派人员陪同参与诉讼协助信息传达、解释说明、情绪安抚等事宜,避免老年人“有理说不清”。

三、立足协同化发展,打造“N”方联动大格局一是塑造共建格局。依托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整合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和民政、妇联、残联、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力量,引导首选、优选调解方式化解涉老纠纷。二是加强涉老法律援助。争取司法行政机关支持,加强涉老年人法律援助,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核查经济状况,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协同检察机关加强涉老纠纷公益诉讼和支持起诉,解决老年人诉讼能力不足等问题。三是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跟踪回访。坚持综合治理,延伸司法服务,依托民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等力量,指派家事调查员和社工、志愿者等开展跟踪回访,了解家庭关系状况、生活状态和生效裁判履行情况,联系有关单位提供困难救济等帮助,实现纠纷实质终结“画上句号”。

温州法院将不断完善“1+3+3+N”机制为核心的适老型诉讼“温州模式”,实现适老型诉讼从“有”向“优”的全面升级:

一是制定适老诉讼机制地方标准。联合市市监局会商沟通,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共同联合制定发布全国首例《适老型诉讼机制建设规范》地方标准,从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入手,明确标准化、可操作的工作流程与操作范式,为适老型诉讼机制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提供制度范本与实践指引。

二是深化“三横四纵”体系建设。横向推动民事领域成熟经验向刑事、行政等领域延伸,在刑事领域完善老年被害人陈述补强证据规则,引入询问辅助机制,在行政领域探索程序“去专业化”,明确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与行政机关协同义务;纵向实现从程序权利维护到实体权益保障、从个案有限适老到类案全维适老升级,让司法的温情和力度更加可感、可知。

三是凝聚协同共建合力。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将适老型诉讼机制纳入中心工作,联合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调研老年人司法需求,进一步明确信息共享清单、联动流程和评价标准。通过多方合力,进一步织密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网络,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老年人司法权益保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