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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细悟《条例》精神 赋能基层党校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5-09-29 浏览人数: 来源:苍南分校

深学细悟《条例》精神

赋能基层党校高质量发展

苍南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李建华

 

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呼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部署的关键举措。学好、用好《条例》既是基层党校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更是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县域发展大局的重要抓手。

一、坚持学在深处,铸牢忠诚之魂。《条例》强调“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基层党校必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通过构建“多维融入”学习体系,将《条例》学习纳入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核心议题和教职工政治学习必修内容,依托每月主题党日打造“条例解读+实践交流”沙龙,确保学习实现全覆盖。强化“以学促信”导向,把党性教育融入教学各环节,持续优化“循迹溯源”现场教学路线,打磨提升“亲历者说”等访谈式系列课程,切实发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二、坚持改在难处,破解提质之题。对照《条例》提出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有组织科研”等新要求,基层党校在师资能力提升、教研咨一体化等方面存在差距,必须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实施“请进来教+派出去学+沉下去练”的“师资赋能”计划,对内加强与重点部门联动,对外深化与上级党校、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以“跨部门跨领域”课题组协作破解教科研瓶颈,提升教师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构建“教学-科研-咨政”闭环机制,以教学需求定科研方向,设立校级年度科研课题,将科研成果进一步转化为特色课程和决策咨询,形成良性循环,实现教科研工作与县域发展同频共振、深度融合。

三、坚持干在实处,彰显服务之效。《条例》明确各级党校“基本培训”要求,基层党校要把《条例》精神转化为服务发展的实际行动。紧扣基层干部能力提升需求,优化“履职能力”课程体系,开发“数字治理实务”“能源绿色转型”等本土化课程;推广“案例教学+现场实训”模式,开展“好课下基层”“政策宣讲进企业”等活动,推动党校资源下沉、服务前移,切实增强干部实战能力。落实“从严治校”要求,健全学员管理、教学评估等机制,营造清朗学风校风,确保《条例》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结出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