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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条例》为纲 以规范为尺 奋力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5-09-19 浏览人数: 来源:乐清分校

以《条例》为纲以规范为尺

奋力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中共乐清市委党校 王秀琴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体现了党中央对党校工作的高度重视,更对各级党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站在政治高度,规范办学治校全过程,筑牢“党校姓党”根本。新《条例》旗帜鲜明地将“坚持党校姓党”作为首要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党校的政治属性和功能定位。县级党校处于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最基层,直接面向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必须把牢政治方向、严守政治规矩,把“党校姓党”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确保一切教学、科研、办学活动都体现党的意志、贯彻党的主张。具体而言,就是要严格规范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师资选聘等环节,杜绝任何偏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真正把党校打造成党员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的“红色阵地”。

二是立足基层需求,规范教学培训体系,提升“为党育才”实效。新《条例》规范了基本培训的各项要求。县级党校需以《条例》为标尺,紧扣基层实际和干部需求,规范“理论武装+党性锻炼+实践赋能”融合培养模式。既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纲”和“魂”贯穿于教学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引导学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又要大力推行研究式、互动式、体验式等教学方式,促进理论学习成果向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有效转化。

三是聚焦智库定位,规范科研目标导向,提升“为党献策”能力。新《条例》聚焦为党献策、努力当好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生力军,对党校加强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作为县级党校,承担着为地方党委、政府献智献策的重要职责,应践行“有组织科研”理念,规范科研管理全过程,让教职工树牢“顶天立地”的科研导向,做到一手拿望远镜,一手拿显微镜。“顶天”即开阔视野、提高站位,以“高层次、出精品”为目标导向,坚定科研攀高的信心决心,将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心,推出更多有影响力、有说服力的科研成果。“立地”即立足本地实际、服务地方发展,不断规范完善“市委点题、党校破题、部门答题”闭环链条,把科研成果转化为咨政报告、制度文件,进一步提升咨政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有力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

四是聚焦能力素质,规范师资选育管用机制,夯实“人才强校”基础。新《条例》对师资队伍建设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专章强调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县级党校须着力破解师资队伍数量不足、结构不优、能力不均等难题,坚持专兼结合,积极引进理论深厚的学者、实战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和优秀基层干部,规范引进培养、管理约束和考核激励全链条机制,全面提升教师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强、信念坚、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