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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4-28 浏览人数:
1.阅览室书、报、刊仅供室内阅览,不外借。
2.教研人员需复印,可将书临时借出,到校内复印室复印,复印完毕后及时归还。
3.按有关规定,外文、港台期刊不准摘录或复印。遇特殊需要,须经校领导签署同意意见后,可限定范围摘录有关内容,或由本室工作人员代办复印。
4.阅览完毕,放归原处,或放置阅览桌上,由工作人员负责归架。
5.自觉爱护书、报、刊,严禁涂画、撕页或其它损毁。如有损毁,按本馆规定作赔偿处理。读者在阅览时,如发现已有污损、缺页情况,可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检验章。
中共温州市委党校图书馆
2026年4月